济南供电公司
附件7:
济南供电公司开发区供电部营销服务
典型经验材料
近年来,开发区供电部认真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发展目标,全面贯彻“三抓一创”工作思路和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把营销服务规范化管理作为统领整体工作的一条主线,确立了以营业基础管理规范化、业扩报装服务规范化、供电优质服务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的总目标,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使营销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开发区供电部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0年1-11月份,完成售电量9.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73%;完成平均电价672.88元/千千瓦时,同比提高34.39元/千千瓦时;完成线损率2.14%,比计划指标降低4.38个百分点;应收实收电费5.6亿元,电费回收率100%。先后荣获济南供电公司“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工会“先进分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7.18”抗洪抢险先进单位、第11届全运会保电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开发区供电部贯彻落实营销服务标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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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标杆工作落实到位省集团公司《2010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营销服务工作十项标杆评价标准》下发后,供电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经理、书记为组长,分管经理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落实措施,并强化执行,确保各项标杆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解责任,加强考核,建立常态运行管理机制供电部根据集团公司《标准》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开发区供电部营销服务工作十项标杆管理办法》,一是根据《十项标杆》中的具体责任分工,将各个工作标准分解到各科室、供电所及责任专工,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做好落实工作,对照标杆,改进提升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水平和质量;二是加强组织调度工作,每月定期召开营销服务工作十项标杆调度会,总结分析各项标杆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比其他供电部兄弟科室进行同业对标,发现差距,查找不足;三是加强考核,对营销服务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梳理,规范了供电部各个班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2010年业绩考核办法》,建立了营销服务十项标杆常态运行管理机制。
三、开发区供电部营销服务标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营业基础管理,提升经营指标管控水平建立并规范了抄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抄表例日规定,抄表日志完整。实抄率照明及低压户达到99%以上,其他户100%,抄表差错率低于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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