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农机发〔2015〕1号
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细化
推进行动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以下简称“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现就开展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在购机补贴等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在广大农民对机械化作业的旺盛需求拉动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开创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黄金十年”。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仍存在诸多“短板”,亟待解决。从作物上看,虽然小麦生产基本实现了耕种收机械化,但其它
-12到2020年,力争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以上,其中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均达到80%以上,机械化植保防治、机械化秸秆处理和机械化烘干处理水平有大幅度提升。在主要农作物的优势生产区域内,建设500个左右率先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在有条件的省份整省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主要内容
(未完,全文共1822字,当前显示5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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