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方案论证发言稿[大全五篇]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流程
(讨论稿)
一、施工单位来电(07792035122,2032291),市住建局质安科告知专家论证专用邮箱consultation@163.com(即办,此程序可省略)。
二、施工单位发送电子邮件咨询相关事宜,来电提醒并确认收件人姓名备查追责;市住建局质安科回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流程》及相关附件(即办,此程序可省略)。
三、施工单位发送安全专项方案(包括方案、内审表、报审表和相关图纸)初审(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需在“报监”、“报建”前进行论证的,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进行审核),来电提醒并确定收件人姓名备查追责;市住建局质安科回复: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流程》及相关附件;
2、初审意见(1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初审标准:按照建质[2009]87号和桂建管[2011]8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详见附件1)进行审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报监”、“报建”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可在完成招投标后先行进行,但必须在完善“报监”、“报建”手续后方可开始施工)
1、已办理,转入下一程序;
2、未报监,立案处理[按附件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五十六条第
(六)款以及第七十三条处理]后转回第三程序;
3、未报建,转建管科立案处理(详见附件1-3)后转回第三程序;
(二)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提供word2003版本,相关图纸提供cad2007以下版本,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详见附件1-1)第七条和桂建管[2011]8号文(详见附件1-2)第一条第
(二)款进行审查。
1、内容齐全,转入下一程序;
2、内容不齐全,回复初审意见,转回第三程序;
(三)审查“施工单位内部审核表”(格式详见附件2-1,本表除姓名由本人亲自签名外,必须全部打印,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提供扫描件,按照87号文第八条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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