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检察院
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检察院:
**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建平同志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区人民检察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作出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及时研究和部署,采取切实措施,狠抓了《决定》的学习宣传,全面加强和改进了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决定》虽然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诉讼监督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诉讼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检察官队伍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要强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意识
(未完,全文共1591字,当前显示47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