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休闲农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枣庄市休闲农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农办企[2011]1号文件开展休闲农业摸底调查的通知》(鲁农生态字[2011]6号)文件要求,我市于近期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休闲农业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形成报告如下:
一、枣庄市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枣庄市高度重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作,把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作为拉动消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科学规划,打造精品,强力推动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截至2010年底,按《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评定出好客人家农家乐31家,其中五星级1家报省,由省旅游局评定,四星级好客人家农家乐8家,三星级好客人家农家乐15家,二星级好客人家农家乐7家。培育休闲农业示范点17处,其中: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6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1家。创建旅游强乡镇9家,旅游特色村6家。全市发展农家乐、休闲农业园区、农家乐等休闲旅游212家,带动4.75万户农民就业,年接待404.11万余人次,年利润3.14亿元。
二、“十一五”期间发展休闲农业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调研督导。局领导高度重视全市的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开发工作,成立了市农业局休闲农业领导小组,马局长担任组长。坚持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科室基层化的方针,全年多次深入基层考察和调研,尤其对我市2010年重点建设的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实行跟进式调研,并形成多篇关于我市休闲农业的调研报告。
(二)科学编制规划,突出旅游特色。2009年12月31日市委办公室引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旅游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枣办发[2009]20)文件,文件明确“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积极打造特色农家乐”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目标,依据我市各地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并推出了:滕州市的“五朵金花”、薛城区的石榴山庄、山亭区的石板房“石府”、市中区的龟山农家乐、峄城区的王府山农家乐、台儿庄区的运河湿地农家乐等一大批优秀农家乐建设项目,2010年底休闲旅游农业2010年规划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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