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的通知5篇范文
关于做好中央文化企业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文资[2012]9号
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
为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资本预算)管理,明确支持重点,依据现行资本预算管理制度和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特发布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中央文化企业资本预算支出管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发挥国有资本杠杆作用,支持中央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文化产业全面振兴,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
本通知适用于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已纳入中央资本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文化企业。资本预算支出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扶优扶强。资本预算支出要集中资源,培育一批有竞争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及企业集团。
(二)突出重点。资本预算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结合当年财力,优先支持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重大项目,以及符合本通知重点支持方1
向的项目。
(三)注重效益。资本预算项目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三、资本预算支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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