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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波命案”死因不明!

“张波命案”死因不明。

——控告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执法过错

尊敬的中共武汉市委并阮成发书记:

我作为死者张波之妻,在此以万分沉重的心情上书,控告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执法过错,对2012年2月10日晚发生的“张波命案”至今死因不明而鸣冤叫屈。

一、命案悬疑

2012年2月10日晚,发生了一起震惊东西湖区的“死因不明的张波命案”。据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以下简称“公安”)(见附件1—①)称:当晚23时许,公安巡警大队肖警官带三名协警及程某到陈群租住地查处吸贩毒嫌疑。正在陈群家玩扑克(斗地主)的张波(见附件2)和郑练兵见状便打开窗户先后跳窗逃走,后来张波被送到东西湖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救治至死亡。其后,在医院便发生了公安人员殴打家属、众多警察抢尸的野蛮执法、警察抢夺家属影视器材毁证据、以及对上访威逼恐吓与拘留等(见附件4)。不仅如此,迄今“张波命案”仍死因不明,存在多处悬疑的问题:

一是张波跳楼事发时间与公安通报时间不相符;

二是张波跳楼事发后离开了现场,但公安通报未指明去向;三是公安通报的张波被120送往医院的路途时间明显过长,不合情理;

四是张波在重症监护室的受伤状况、言行以及留下的衣物明显有他人加害的痕迹;

五是在医院发生了众多警察围住家属并将尸体强行从医院带走,公安副局长俞伟喊“打。抓。”,指挥对我们家属进行强压殴打;

六是公安警察在医院的走廊上对家属进行殴打,有的防爆队员强行将家属拖拽至电梯里进行殴打,甚至有的在对80余岁老人动手时被在场的工商局领导喝止,造成了家属身体伤害,还强行抢夺摔毁家属

1携带的摄像机等器材,毁灭证据;

七是家属对该案不服和质疑上访,又遭到公安威逼恐吓与拘留等。综上,我们不仅不明的死去了亲人,在悲痛之时还遭到了公安执法过错的凌辱和迫害。

二、控告内容

(一)命案“第一现场”有重大疑点

1、公安的认定。据公安(见附件1—②)称。张波是在2012年2月10日23时40分许,从园艺花城小区13栋2单元202室的北房跳窗逃走,因身体重心失衡,头部着地受伤,民警肖敏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次日(2012年2月11日)零时许,120急救车将张波送到医院,因其伤势过重于当日8时许死亡。

2、我方的质疑

(1)事发时间疑点突出。

经详实调查。张波跳楼地点至医院相距约2公里,救护车行驶最多5分钟,然而据公安通报将张波从事发现场用120送到医院的行车时间却花费了约40分钟。与此,还存在着事发时间与事实的严重不符。

从时间的疑点可见,在这背后隐藏了事实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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