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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扶贫 报告
南通市“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建议报告
南通市扶贫办2010年11月8日
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本质所在,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年是我市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最后一年,为全面掌握我市脱贫攻坚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市“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近日,我办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扶贫开发工作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将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小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农户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同时积极探索将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07年底,全市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建档立卡农户共有16.45万户,涉及人口30.01万人,分别占全市乡村总户数和乡村总人口的7.7%和5.1%。经过两年努力,至2009年底,已脱贫贫困人口18.61万人,脱贫率达62%,按序时进度完成了省下达给我市的脱贫任务。今年,我市各地从1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每月标准提高到210月以上,实现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做到全覆盖,剩下的11.4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今年底可全部实现脱贫。
二、我市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措施
自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苏发[2008]12号)要求,通过强化领导、结对帮扶、项目支持和财政扶持等手段着力提高经济薄弱村发展水平,大力改善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初步形成了我市农村扶贫工作的新特色。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脱贫攻坚工程实施以后,我市及时充实和调整了南通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市级机关部门“双帮”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县(市)区也都理顺了扶贫工作职能关系,加强了扶贫工作力量,海门市和启东市还专门抽调专人成立了扶贫科,提高了对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二是加强组织推进。市里分别在2008年底和2009年底召开了全市结对帮扶工作现场推进会和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脱贫攻坚工程的第一责任人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主要目标和相关责任。各县(市)区也加大了推进力度,如东县在今年5月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提出今年将消除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绝对贫困现象,消除无稳定收入来源的集体经济“空壳村”,使三分之一的村统一经营收入达到20万元。三是加强信息交流。市扶贫办不定期地编发《南通扶贫工作简报》,及时宣传报道我市扶贫工作动态、介绍经验做法、推介先进典型,为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加强信息沟通搭建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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