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是典型的不严不实
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恐怕不仅仅是漏报,而是心存侥幸,逃避监督。“三严三实”,首先是做人要实,对党要忠诚老实。连个人事项都不能如实申报,这就是典型的“不严不实”,就是我们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重点整改的问题。
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志,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标尺,是诊断领导干部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我们通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深入细致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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