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皖政办〔2010〕1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应急管理

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发挥以点带面、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安徽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和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从实际出发,抓基层、打基础,由各市、县(区)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乡镇、企业、学校开展以建章立制、信息报告、预案编制、隐患排查、队伍建设、科普宣教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选择一批培训基地、演练基地、救援基地、疏散基地、避难场所等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同时由省相关部门选择自主投入兴建的培训基地、演练基地、救援基地、疏散基地、避难场所等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在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建设的基础上,建成一批省级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努力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各类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典型引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统筹资源,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务求实效。省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大力引导社会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升应急管理的社会化程序。


(未完,全文共2120字,当前显示6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