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吉安市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市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和从业公路养护生产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公路养护事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养护生产安全。
二、各县(市、区)公路管理站具体负责所管辖区内的县道以上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所管辖区内的乡、村道路养护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县(市、区)公路管理站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学习。组织辖区内所有农村公路养护生产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梁养护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相关技术规范的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增加安全防范技术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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