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麻疹目标责任书的通知(5号)[最终版]
关于印发《2010—2012年宁波市消除麻疹行
动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10‟126号甬财政社„2010‟1089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发改委(局)、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麻疹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确定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我国政府对此作出承诺。卫生部制定印发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各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围绕消除麻疹工作目标,开展了一系列麻疹疫苗接种等综合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继续加强消除麻疹工作,力争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卫生部等五部委《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卫疾控发„2010‟65号)要求,特制定《2010—2012年宁波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一○年十月八日
2010—2012年宁波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
为加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努力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工作目标,特制定《2010—2012年宁波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指导原则
消除麻疹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提高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率,加强麻疹监测,及时处理暴发疫情等策略和措施,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
二、目标
(一)总目标
2012年,力争全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二)分年度目标
——2010年全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25—30/100万以下。——2011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100万以下。——2012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达到消除麻疹目标。
三、工作指标
——以县(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接种率达到并维持在95%以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15岁以下流动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托幼机构、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补种率达到95%以上。
——麻疹监测指标完成率逐年提高。2010年各地监测指标必须达到《浙江省麻疹监测方案》(浙卫办疾控„2009‟9号)要求。2012年以县为单位,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48小时完整调查率达到95%以上,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100%,血清检测结果7天内及时报告率达到90%以上,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病原学标本采集率和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四、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提高并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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