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授课讲稿)5篇
乌市第七十五小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学校的集体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
第四条校长室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第五条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一、讨论决定教育教学各项政策,规定在全校贯彻执行的实施方案和步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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