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告知单(绿化)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告知单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关于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受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经验收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园林绿化项目(浦东新区1万平方米以下项目除外)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含条形码)(原件)
2、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原件)
4、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房地产配套绿化的项目,应提供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以及绿化管理部门出具的配套项目审核意见和竣工验收意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5、公共绿地的项目,应提供绿化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原件)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受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林业工程管理事务站
办公地址:卢湾区制造局路130号9楼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及核销告知单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受理范围:本市及外省市进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
办理本市园林绿化工程总包合同(或分包)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6表)》2份,或《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2份;
“沪建合同0
6、07表”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xiexiebang.com)上填报后打印。
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或分包合同)副本1份,并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分包提供《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4.园林工程业绩申请表1份。
注: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申报。办理程序:按要求需提交的材料经审核齐全后办理。
办理本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核销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一套;
2.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或审价报告。
(未完,全文共2547字,当前显示8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