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一)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文件。
(二)中心领导参加各类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照片、音像资料。
(三)中心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四)中心人员档案、名册、奖惩及调动等资料。
(五)中心的业务资料、统计报表。
(六)中心的考勤、考核记录。
(七)其它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二、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卷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二)凡归档的文件资料一律采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对已破损、字迹褪色及使用圆珠笔书写的重要文件,要及时修复或复制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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