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解决自留用地问题的请示
律师巧妙解决返还留用地多年历史遗留问题
【基本案情】
刘先生等人系浙江省a县b镇c村村民。1998年,由于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做出征地批复,此次征收范围包括刘先生等村民的耕地。同年由a县国土资源局实施征收完毕。2014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刘先生得知专业从事征地拆迁业务的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的贾启华主任在本地成功办理了多件留用返还地的案件。经过打听,刘先生等人决定到北京聘请贾启华律师、和雪莲律师代理,请求返还留用地,争取合理权益。
【办案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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