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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中心城区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用地规划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精细优美城市建设的理念,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落实和深化《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规定,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用地规划审批和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饶市中心城区(北至沪昆高速公路,东北至饶北河,东至云碧峰森林公园东侧边界,南至外南环路,西南至董团乡仙山村,西北至清林学院北侧山林,总面积1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二、规划用途及技术要求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范围内用地一般可作为。地块内部机动车通道、消防通道、机动车停车位、绿化隔离带、管线走廊、游步道及街道家具、非机动车停放处、围墙、电信电力设施等。

在规定的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但雨棚、招牌、挑檐、灯饰等属于公益上有需要的临时性构筑物,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突入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建造,但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

(一)控规或规划设计条件中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用地为绿地,应符合下列规定,且不得低于规划设计条件中绿地率的要求;


(未完,全文共1551字,当前显示5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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