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管理办法
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县湘龙街道辖区内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垃圾是指居民装饰装修房屋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造、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及其它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建筑垃圾倾倒由政府统一规划消纳场所,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包括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和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地。
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是指由县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一规划、管理的,用于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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