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工作局面,根据《公司行政办公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根据集团《行政办公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对集团公司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公文撰写
(一)公文草拟。根据工作需要和集团领导指示初步拟定文稿。公司发文由总裁办公室草拟,涉及集团各部门、子公司职责,需要由公司统一行文的,由各部门、子公司草拟文稿。
(二)公文审核。指对草拟文稿的审核,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看是否的确需要由公司统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等。不需要公司统一行文的公文,各部门、子公司自行发文。
(三)公文复核。指公文正式印刷前对文稿的校对、核稿,重点是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资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
一、规范等。
(四)公文签发。将经审核的文稿上报集团领导签字,批准发文。公司级公文由集团总裁、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发,各部门、子公司或某特定业务范围的行文,由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签发。
(五)公文的印刷、用印。经审核无误后的公文即可印刷和装订。如需加盖公章的按《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执行。
二、公文发放
指将公文发放到公司高管、相关部门或子公司。确定发文后,总裁办公室文档秘书要在《昂展集团发文登记表》上编制发文编号,登记公文名称、发文日期、数量、发放部门或子公司等。对内发放文件须有部门或子公司相关人员签收。公司级文件发放时只发到公司高管、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处,各部门及子公司内部的传达由各部门及子公司自行管理。各部门、子公司收到文件后要签字确认。
三、公文传阅
接收的文件需由多部门阅看时,经总裁办公室主任、总裁、董事长(或授权人)在《会签文件》上审批后,原文件附《会签文件》交由公司高管、各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阅看,阅看人员提出相关意见后签字确认。
四、公文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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