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落实《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精选多篇]
地区发改委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中央“十二五”期经济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是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全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哈密地区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哈地纪发[2011]8号),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组织机构
(未完,全文共2355字,当前显示67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