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规范建房调研报告
岳阳县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专项
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为正确引导村民规范建房开展村庄整治,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岳县政发(2015)4号,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
(一)资金来源。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资金10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1000万元以上。
(二)使用范围。设立岳阳县规范村民建房开展村庄整治资金专户,专项用于规范村民建房和村庄整治奖补。
二、奖补条件和标准
自施行之日起,适用本办法的进行资金奖补。
(一)村民分散式规范建房符合下列条件并经验收合格的,给予建房户每户2000元资金奖补并授予“美丽村居”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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