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大练乡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湖潭小学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并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学校,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家长素质,协同学校、社会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与创新精神的新型人才。
第二章领导与管理
第四条。成立“湖潭小学家长学校委员会”,由学校行政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外聘人员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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