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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年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业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于201*年6月1日下发了《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局长吕净一为组长,总工程师韦万云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6月6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各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及我局的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安全生产月”拉开了序幕。活动期间,6月12日我局参加由舞钢市安监局主办的“安全生产日”活动,我局制作宣传条幅2幅,宣传牌10幅,大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的总要性和必要性。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对全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查工程21个,下达隐患整改17份,共查处隐患86条,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或多个工程为同一个项目经理;安全资料雷同、抄袭现象严重,不能本工程实际编制相应的方案;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建设单位专项安全资金。这个问题仍停留在程序中,未能真正落实,只是在资料里体现,甲方并未真正拨付专项资金。这样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得不到保障,施工单位就想法设法偷工减料,减低安全生产成本,野蛮施工,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3.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1*年6月1日起执行,成为我们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坚强后盾。我们对全市的塔吊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及检查,发现部分塔吊有未办理备案手续而提前投入使用现象。

4.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安全监理规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仍未能得到改观,重质量,轻安全。并且监理的安全资料差距很大。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多个工程一个项目经理的现象。推动企业建立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施工现场文明化的综合管理体系,树立样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加大对建立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力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对不履行安全职责,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

3.加强对塔吊的备案监查,督促未办理备案的进行备案,鼓励企业办理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装资质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确保“安全责任,总在落实”这一主题落到实处。

扩展阅读:舞钢市建设局201*年度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201*年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监督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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