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及亮化光源设备质保期内养护事宜承诺书专题
亮化光源质保期内承诺书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外广告及亮化管理处:
由我单位承建的和平路(站前路-南马厂大道)工程现已竣工,工程均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该工程所使用产品材料均由我单位采购提供。为保证在质保期内做好质保工作,确保贵处完成上级下达的97%亮化率任务,我单位承诺在交接时间起的质保期内做好以下工作:
一、质保范围和内容:
施工竣工图纸范围内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材料。
二、质保期限
(未完,全文共666字,当前显示2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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