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网上申办煤矿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系统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行政许可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办系统的管理,规范网上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晋煤监办字〔2009〕12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办,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煤矿企业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在企业端进行网上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山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政府端进行受理、审查、决定的过程。
第三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是山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具有网上申请(初领、延期、变更)、受理、审查、决定及公示、综合查询等功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采用电子认证技术,对网上申办各个环节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加密保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网上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所有监察人员及系统管理人员。
第二章职责分工
(未完,全文共1671字,当前显示5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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