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关于印发《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基地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E5%86
关于印发《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基地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E5%86
【发布单位】
合肥市
【发布文号】
合政〔2002〕105号【发布日期】
2002-07-04【生效日期】
2002-07-04【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关于印发《合肥市村组干部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合政〔2002〕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合肥市村组干部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合肥市村组干部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七月四日
合肥市村组干部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行,确保村组干部补贴按时足额发放,调动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基层干部队伍,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村组干部补贴分定额补贴和误工补贴两种。每个村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人数应控制在2至3人;误工补贴的干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每个村村民组长1人享受误工补贴;由村干部兼任村民组长的,不享受双重补贴。
(二)村组干部补贴标准要与村集体经济状况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相适应。村干部年定额补贴标准原则上以本村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并可适当浮动,集体经济收入较高的村,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误工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定额补贴标准的70%。村民组长的年误工补贴可按本组每人2元左右的标准确定。村组干部原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标准执行。
(三)各村具体享受补贴的村组干部人员及标准,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报乡镇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资金来源
(未完,全文共2025字,当前显示6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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