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关于命名第一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单位】
福建省
【发布文号】
闽政〔2007〕33号【发布日期】
2007-11-26【生效日期】
2007-11-2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闽政〔2007〕3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防教育基地是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阵地。近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国防教育场所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国防教育,形成了一批管理有序、基础扎实、教育效果良好的国防教育场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国防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命名福州林则徐纪念馆等98个国防教育场所为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
各级人民政府要搞好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和建设,为开展国防教育提供必要的保障。被命名的国防基地要加强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功能,为我省国防教育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福州市(21个)
福州林则徐纪念馆
福州市博物馆
福州马尾船政文化遗址群
福州“三坊七巷”名人史迹
林觉民、冰心故居福州文林山革命陵园
(未完,全文共1734字,当前显示5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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