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学员管理规定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行政学校
学员管理的规定
各镇乡党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城东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规范参训学员在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培训期间的行为,根据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行政院校学员管理的规定》、市委组织部《资阳市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学员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学员管理,严格执行“六项制度”
学员管理包括党性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一)建立班主任、学员党支部(班委会)、跟班联
络员“三位一体”学员管理制度。班主任由学校安排。班主
任在日常管理中要从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行使管
理职能,又要积极发挥学员党支部(班委会)的作用,把
学校管理和学员自我管理结合起来,以管促学,以学促
管。学员党支部(班委会)由学校组建,报调训部门备
案。学员党支部(班委会)在学校培训中心和班主任指导
下,负责学员的学习研究、党性教育和集体生活的组织工
作。联络员由调训部门选派。调训部门要选派优秀干部作
为联络员参加培训班的跟班学习。联络员要积极协助班主
任、学员党支部(班委会)工作,全面了解学员学习培训
情况,全程督查学风建设,对违纪学员提出处理建议。班
主任、学员党支部(班委会)、跟班联络员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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