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青海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青海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0-4-20信息来源:青海农牧业信息网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继续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调动农牧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农牧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农牧民增收

(二)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提高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牧业

(三)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和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促进丘陵山区、牧区机械化和旱作节水农业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三)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油主产县倾斜、向重点作物、养殖关键环节倾斜、向农牧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

(四)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五)充分尊重农牧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六)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七)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规模

为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覆盖全省所有农牧业县(场)。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推进、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分县资金控制规模。补贴资金向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国的农机化示范区县适当倾斜。农牧场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纳入所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农场职工与本县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

五、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3大类39个小类150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2)。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全省总体上继续执行不超过30%的补贴比例。单机补贴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

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省财政配套补贴资金800万元。

根据我省实际对谷物联合收割机、微耕机、马铃薯种植收获机具、大蒜收获机具、保护性耕作机具、实行省级资金叠加补贴。补贴比例为30%—60%(详见补贴产品目录)。

为加大保护性耕作机具的推广力度,在每台机具补贴60%的基础上,可将与之配套的3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的补贴标准上再叠加20%即提高到50%进行补贴。但须由当地农牧局报省农牧厅审批后方可实施。

六、补贴对象


(未完,全文共6896字,当前显示149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