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农机局关于做好农业机械防汛抗洪工作的通知
农机局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2015年度,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市农机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
四、五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创新发展新农机,真情服务三农”为宗旨,积极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效益,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下发的《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计财2015]39号)等文件要求,会同区财政认真合理科学的制定补贴政策落实实施方案,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按规实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今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本年度我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共238.185万元(含往年结余231.885万元),补贴范围覆盖全区。截止目前共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6.988万元,受益360户,补贴机具437台(其中已结算资金75.668万元,受益农户(组织)276户,补贴机具335台),资金使用比例36.52%,引导农户(农业合作组织)投入资金323万余元。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分为六大类:
(一)耕整地机械类。共使用中央补贴资金15.53万元,受益农户207户,补贴机具207台,引导农民投入资金70余万元。
(二)田间管理机械类。使用中央补贴资金2.75万元,受益农户108户,补贴机具110台,引导农民投入资金11万余元。
(三)收获机械类。使用补贴资金0.033万元,补贴单人采茶机械1台,引导农户投入资金0.17万元。
(四)收获后处理机械。使用中央补贴资金27万元/1户/3台,引导农户投入资金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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