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意
【发布单位】
83102
【发布文号】
渝府发[1997]9号【发布日期】
1997-07-18【生效日期】
1997-07-18【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
大力组织收入全面完成税收任务报告的通知
(渝府发〔1997〕9号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八日)
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全面完成税收任务的报告》(重国税发〔1997〕240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全面完成税收任务的报告市政府:
今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干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团结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突出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全市1-6月国税、地税共组织各项收入458486万元,为全年计划的47.96%,显上年同期的112.85%;市地税系统截止6月底止组织各项收入167576万元,为全年计划的51%,为上年同期的124.64$(不含国代地部分)。1-6月我市税收收入的增长,基本上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但也存在一些影响税收入库的问题。为确保今年税收任务的完成,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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