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六届执委会成员
明光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十二届一次执行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2011年11月9日)
一、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明光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由十二届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二、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由主席团常务主席负责。
三、第十二届一次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1名、副主席17名、常务委员44名。
四、常务委员候选人选,是在市委统战部商市工商联党组的基础上,经市委统战部考察、部务会议研究决定提出候选人选,主席、副主席是市委组织部考察、市委提出候选人选,提交大会进行等额选举,缺额不再另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缺席的执行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列席会议的同志不参加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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