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乡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发„2014‟
号
***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霍办发(2014)4号转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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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不断夯实美好乡村建设的组织基础。
二、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
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每个村一般3至5人,原则上不得突破原有村干部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分别由3-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主任1人;由5人组成的,可设1名副书记(副主任)。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参加选派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职务予以保留,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不占村干部职数。
(二)明确任职条件。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受群众拥护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重点围绕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大力推选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服务型干部,选举产生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的服务型班子。要把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给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来和谐的“三有三带”型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
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所在村连续3年在全县计划生育排名后30名的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丧失行为能力或表达能力的人等不得提名为候选人。各村要在县里规定的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制定“两委”成员的任职资格条件,经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后,再依法由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三)优化班子结构。
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一般不再提名。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要有妇女成员,当选的女性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数量较上届有所提高。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村民小组组长,提倡从35周岁以下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致富能人中选配团支部书记。
(四)拓宽选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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