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有林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以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为例
摘要。国有林区是我国林业发展和建设的重要阵地与根基。而国有林业企业兼具区域性、经济性、社会性、企业性、群体性于一身的独特性质,决定了地方政府在进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存在很大难度和诸多问题,土地管理也并不例外。近年来,随着林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土地利用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而敏感了。本文通过对国有林区城市——内蒙古阿尔山市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与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与建议,目的在于做到合理利用与科学管理国有林区的土地资源,努力协调国有林区土地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工作,使国有林区的土地资源发挥其最大的利用价值。同时,对其他国有林区的土地利用也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国有林区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一、阿尔山市概况
阿尔山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西北部,横跨大兴安岭西南山麓,是兴安盟林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理座标为东经119°28'--121°23',北纬46°39'--47°39',是全国纬度最高的城市之一。阿尔山市东西长142公里,南北长118公里,辖区总面积7408.7平方公里,中蒙边境线长93.434公里。是199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级市。市辖白狼、五岔沟、天池三个镇和温泉、新城、林海三个街道,驻在阿尔山、五岔沟、白狼三个县级林业局,全市总人口5.6万人,是全国人口最少的城市。阿尔山市地处内蒙古及东北地区的资源富集区域,区域内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温泉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尤其是地质遗迹及旅游资源富集而且组合度完好,自然景观丰姿秀美,旅游文化独具魅力。这里泉神、池奇、湖秀、河特、石绝、林茂、草丰、雪美,素有“大兴安岭上的绿色明珠”、“天然的火山博物馆”等美称。
二、阿尔山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一)、阿尔山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阿尔山市第二次土地调查资料,阿尔山市土地总面积为739775.0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9036.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林地537013.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59%;草地177223.15公顷,占总面积的23.9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94.17公顷,占总面积的0.28%;交通运输用地1332.04公顷,占总面积的0.1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69.6公顷,占总面积的0.35%;其他土地506.27公顷,占总面积的0.07%。
(二)、阿尔山市土地利用特点
1、林业用地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阿尔山市林业用地居于绝对优势地位,全市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高达72.59%,人均林地面积为9.59公顷。且本市地处大兴安岭山区,地貌类型多样,温度适宜,植被茂盛,雨量充沛,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小气候,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2、建设用地构成不合理,林农宅基地比重过大,基础设施用地比重偏小。
全市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城镇村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的水库水面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合计3426.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6%,比例很低。但林农宅基地所占比重较大,交通运输用地又远低于全区和全国平均水平。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较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本市基础设施的滞后。
3、城市建设用地资源禀赋匮乏,发展空间相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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