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实施办法
北海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北海社区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的权利、义务为依据,结合新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在社区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真正密切联系群众、热心服务群众,成为“三个代表”的实践者、推动者。
二、目标要求
(一)实施无职党员设岗的范围及内容
范围。社区党员。
(二)无职党员设岗条件及岗位设置
1、设岗对象及条件。未担任社区班子职务的党员;长期居住且党组织关系在社区的离退休党员和企业外来务工党员。设岗对象要有一定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自愿履行所定岗位的工作职责,自觉承担相应的义务。
2、岗位职责及要求。在设岗定责活动中,原则上设置政策法律宣传岗、经济发展岗、文明新风示范岗、社会治安维护岗、环境卫生监督岗、便民利民服务岗、监督和履行义务监督岗等八个基本岗位。
(1)政策法律宣传岗。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够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到群众中去。
(2)经济发展岗。结合社区实际当好经济发展的参谋,并积极为本社区经济发展牵线搭桥,引进资金和项目;帮助群众出点子、找路子,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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