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doc-免费下载

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既是当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也是对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又要学会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这不仅是工作任务,更是工作方法。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如何理解

古代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众所周知,蔡桓公讳疾忌医,结果从"疾在腠理"、"疾在肌肤",变成"疾在肠胃"、"疾在骨髓",终不可治。同理,有人用"勤浇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来形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好比"勤浇树";"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好比"正歪树";"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好比"治病树";"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好比"拔烂树".在整个"森林"生态中,病树、烂树毕竟是少数,执纪监督工作更多的是"勤浇树"、"正歪树".相对于党纪重处分和刑事责任追究,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尚是柔性措施,既是警示惩戒,更是教育挽救,让游走在法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

然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也招致这样一些疑惑和误解:

疑惑一。这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败节奏放缓了。

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往往将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其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就是全方位、全覆盖,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祸患常积于忽微",对有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露头就打",避免党员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乃至重蹈蔡桓公的覆辙。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有效体现了党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反增、节奏不缓更急。

疑惑二。这会不会成为问题官员从轻发落的借口。

有人认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会导致一些违纪人员"该处分的不处分,该重处分的给予轻处分".其实,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从新修订《条例》和《准则》两项党内法规,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比如新修订的《条例》以党章为遵循、以问题为导向,增加了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内容,在量纪的尺度上比原版更严,对党员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要求更高,将一些以前党纪不追究的行为也都纳入党纪处分的范畴,触犯刑律的即使免予刑事处罚也一律予以重处分。所以,对问题官员的追究绝对不会轻描淡写、从轻发落。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如何落实

抓住两个重点,转变工作理念

切实"三转",落实"两个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各级党委不仅要落实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也要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纪律审查也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很多涉及的都是"小节"问题,党委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出手,对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并举一反

三、整顿规范,警示教育大多数。纪委要切实"三转",实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通过监督责任履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纪委在执纪监督中,对违纪人员可以党纪立案,也可以提出并处或单处组织处理措施的建议,组织处理要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未完,全文共5002字,当前显示149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