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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根据《市水利局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把评议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的落实和作风整顿结合起来,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满意机关、行业为目标,强化执行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工作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为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改进作风方面。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
(二)依法办事方面。严格依法履行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办事,全面履行水务系统行风建设标准,不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监管和查处及时、有力、到位,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服务质量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严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主动、热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重视办公场所建设,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改进工作。
(四)政务公开方面。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通过区政务网、媒体宣传等形式,主动、全面、准确地公开应予公开的信息;公开本单位的投诉、监督电话,并配备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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