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原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大庆锐星化工有限公司竞赛活动奖励暂行办法
大庆锐星化工有限公司为提高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个人修养,鼓励员工在社会公德、文艺体育、知识技能等方面能够全面发展,经公司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在各项活动中的个人表现情况,对有关人员将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单位组织的竞赛活动
(一)参加油田公司及以上级别的奖励标准
1、获一等奖及以上(或第一名)的人员,将给予5000元的奖励;
2、获二等奖(或第二名)的人员,将给予3000元的奖励;
3、获三等奖(或第三名)的人员,将给予2000元的奖励;
4、获其它奖项的人员,将给予500~800元的奖励;
(二)参加创业集团级别的奖励标准
1、获一等奖及以上(或第一名)的人员,将给予1000元的奖励;
2、获二等奖(或第二名)的人员,将给予700元的奖励;
3、获三等奖(或第三名)的人员,将给予500元的奖励;
4、获其它奖项的人员,将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三)参加萨南实业公司级别的奖励标准
1、获一等奖及以上(或第一名)的人员,将给予400元的奖励;
2、获二等奖(或第二名)的人员,将给予200元的奖励;
3、获三等奖(或第三名)的人员,将给予100元的奖励;
4、获其它奖项的人员,将给予50元的奖励;
(四)参加锐星公司级别的奖励标准
1、获一等奖及以上(或第一名)的的人员,将给予200元的奖励;
2、获二等奖(或第二名)的人员,将给予100元的奖励;
3、获三等奖(或第三名)的人员,将给予50元的奖励;
(五)凡在单位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以上奖项以外的其他奖励,如精神文明奖、道德风尚奖、创新奖、表现奖等鼓励奖项的人员:
1、市、局级以上的,将给予500元的奖励;
2、市、局级的,将给予300元的奖励;
3、创业集团级的,将给予200元的奖励;
4、萨南实业公司级的,将给予50元的奖励。
(六)凡积极踊跃参加单位组织的锐星公司以上级别的竞赛活动,而未取得任何奖项的人员,视辛苦程度给予50~2002元的奖励。
(七)团体奖励规定
1、在单位组织的以团体方式进行的竞赛活动中获得奖励的,按参加人数计算(包括组织者、领队、教练、后勤服务人员等在内),按
(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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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