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违反计生政策的处理决定
关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处理情况的
通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今年以来,公司计划生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之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及集团公司计生委提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为统领,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优质服务质量,整体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模范遵守政策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有力推动了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但仍有个别职工无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违法生育、违法收养,在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
赵瑞军、刘耀武等职工法制观念淡薄,无视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违法生育、违法收养,严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了坚决遏制超生行为,严肃法律法规,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以下公司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职工都按规定征收了社会抚养费,更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纪超生的工人给予记大过处分。
进行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要以典型案例为教材,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讨论,提高他们执行和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圆满完成了全年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决遏制超生行为,严肃法律法规,确保我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按照《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阳煤人口组字【2010】
2号文件精神,经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研究决定,对于下列违纪超生人员进行通报:
工程队职工刘耀武
运输部职工赵瑞军
掘进一队职工牛双艮宋乃文
机电工区职工余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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