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5篇材料]
碧海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为实现社区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实现基层民主自治,提高议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社区大家建”的原则,形成“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共驻共建良好局面。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联席会议是由参与社区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构成的新型组织形式,由社区党总支主持,共驻共建企事业(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主任3名,一般在共建企事业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行政)成员和企事业(机关)党组织(单位)负责人组成。
3、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4、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总支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5、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遇到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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