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
节水型社会建设
1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背景
1.1水资源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2200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北方地区只有990立方米,不到世界人均值的八分之一,水污染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目前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近400亿立方米,其中灌区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全国66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近110座严重缺水,18个主要沿海城市就有14个缺水。城市、工业年缺水近60亿立方米。据2003年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30多座城市发生了水危机或出现供水紧张状况。尤其是京津等大城市,在连续遭遇枯水年时就会出现严重水危机。因此,干旱缺水对国民经济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
1.2用水效率低下与水资源短缺的现实相比,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2003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为465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0.5,发达国家为0.7~0.8;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218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水的重复利用率为50%,发达国家已达85%;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0%左右,仅城市便器水箱漏水一项每年就损失上亿立方米。
2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
在有限的水资源条件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成为首要的解决途径。节水型社会建设就是我们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实践中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形成的一种成果。《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3节水与节水型社会
节水是指采取现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
节水型社会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贯穿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体系为保障,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
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全社会用水在生产和消费上的高效合理,保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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