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精)
关于建立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
中共乳山市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
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市直机关、城区街道工委,各企业、学校党委:
《关于建立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已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乳山市委
2008年11月10日
关于建立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委管党意识,更好地履行管党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规定,现就建立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少数党(工)委书记“重经济、轻党建”,抓基层党建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创新能力不够等问题。建立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各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有利于分析现状,发现问题,进一步明确思路,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有利于总结工作、学习借鉴、拓宽视野、共同提高,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党(工)委书记要充分认识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
二、述职内容
(未完,全文共2840字,当前显示8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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