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节能指导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局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节能减排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提高节能意识,推广普及节能知识,使节能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建立健全相关节能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将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以2012年能耗为基数,到2010年实现节电率5%以上;节水率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节能措施
(一)节约用电
1、空调系统节电。夏天室温低于30℃、冬天室温高于10℃时不开启空调;开启空调时,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温度设置不高于20℃。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2、照明系统节电。加快推广使用节能灯具,鼓励利用自然光照明,除阴雨天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夜间加班后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对走廊、大厅等区域进行照明控制改造,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楼公共场所照明限时开启、间隔开灯,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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