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沟中心小学小学教学楼管理制度
金兰镇中心小学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临时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服务学校、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的需要,切实维护学校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需要学校招用临时用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
第三条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至55(不超过55岁)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未完,全文共638字,当前显示2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