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浅谈基层党委书记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浅谈基层党委书记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浅谈基层党委书记如何履行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基层党委书记是落实“两个责任”最为具体的实践者,是“守土有责”的重要一关,能否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直接关乎“两个责任”能否落实到位,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评判评价。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党委书记在履行主体责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效用发挥。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和调研情况,对基层党委书记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思考。
一、存在问题
问题一。“不想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党委书记还以“经济书记”、“项目书记”而自感荣耀,以为自己的主要精力是抓经济抓发展,甚至认为经济发展的“一俊”可以遮掩其他方面的“百丑”;有的领导主管一方,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纪委或纪检组一家的事,每年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有些单位“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领了后转头全部交给纪委,一碰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事情,往往直接交由纪委“全权负责”;有的不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而把自己在行政工作中的权重和影响力视为是否有权威性的一种测定标准,违规插手土地规划问题、工程招投标等事务,对党风政风造成了不良影响。
问题二。“不会抓”,履责方式单一。在责任制的落实上,有些党委书记只满足于制定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满足于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对于制度是否得到落实,任务是否有成效地完成,不闻不问;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尽管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队考核下级党委落实情况,但仅仅只有年末考核“一步曲”,领导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也如此,不出问题的单位也如此,落实责任制对廉政建设的实际作用有待增强;在责任制的日常督导上,有些部门和单位长期缺位,除了年初接任务、年终受考核外,中间缺乏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提醒,也没有形成一些有效的日常督导方式,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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