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常识(2)
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基本常识
1、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种形态”:
(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发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
(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4)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2、“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3、“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4、中纪委规定车辆配备的标准。排气量在1.8l以下,价格在18万元以下。
5、中纪委提出“两个全覆盖”。巡视全覆盖、派驻全覆盖。
6、十八大以来纪检工作“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7、《中国共产党党章》。共11章53条。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施行,共三编11章133条。
9、六大纪律。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生活纪律。
10、“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1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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