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2012年1月18日)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全省经济发展环境最优县,努力实现五个到位,即:专项清理到位、制度执行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工作机制落实到位、考核评价到位。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清理。
1、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按照岳办„2010‟42号文件要求,根据“一项权力一项制度”的原则,绘制流程图,分析权力风险点,制定具体风险防范措施,明确权力行使的责任、责任人。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保留项目全部实行公示。
牵头单位: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落实时间:2012年7月底。
2、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持以依法依规、全面精简为原则,从范围、内容等方面将清理工作任务布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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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征)、降低标准、归并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告。
牵头单位:财政局、物价局;责任单位:法制办、优化办;
落实步骤及时间。(1)由财政局、物价局牵头继续开展全面清理(2012年4月)。(2)确定批准的各类收费、基金项目,由县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告(2012年5月)。(3)开展监督检查(2012年8月)。
(二)规范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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