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团关于开展“抓开局、打基础、实现首季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
潞安集团公司文件
潞矿安字„2014‟2号
潞安集团关于开展“抓开局、打基础、实现
首季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一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打好年度安全开局仗,实现首季安全无事故。集团公司决定在一季度开展“抓开局、打基础、实现首季安全无事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季活动领导组组
长:李晋平
翟
红
副组长:王光彪
徐贵孝
郭贞红
孙玉福
刘克功
王志清
张万金
肖亚宁
洪
强
张丛林
王观昌
刘
斌
孙宏波
黄
巍
吴有增
唐军华
刘
峰
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
成
员: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煤矿单位办公室设在安监一局综合处,联系电话:5922374;地面单位办公室设在安监二局监察处,联系电话:5922540。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目标
1、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各矿无死亡事故;各地面单位无重伤以上事故;
3、岗位标准化和“三个全覆盖”高标准达标;
4、瓦斯抽采计划达标率100%;
5、隐患到期整改率100%。
四、工作重点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全面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一岗双责、2
党政同责”的安全责任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人员,一季度安全大检查要专项检查此项工作;各业务保安部门,要严格执行集团安全委员会制度,认真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各类规程措施的审批和执行,切实发挥专业安全保障作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继续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
要继续强化“以矿带矿”管理,落实整合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体矿安全管理责任、集团公司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包保责任制落实,强化对包保单位的重点监管和督导;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十不准、两严格”和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确保项目施工安全。集团保卫、医疗、车管、后勤、社区等部门要制定防止重大事故、案件和突发事故的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按系统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责任体系,努力开创人人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提升安全工作的执行力安全是各级干部的第一责任。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底线思维,始终把“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敬畏生命、敬畏制度、
敬畏责任“三个敬畏”的心态,充分认清抓好一季度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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