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方山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1 方山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1.doc-免费下载

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方山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1

对方山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中共方山县委书记张国彪

多少年来,造林不见林。制约林业发展的问题之一就是林业权属不清,产权不明。方山县是林业大县,如何确保造林能见到林,真正建设成为生态县,是摆在县委、政府面前的大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重点对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方山县林改工作背景和基本情况

方山县有5镇2乡,169个行政村、14.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99万人。全县总面积215万亩。林业用地169.1万亩,森林覆盖率32.62%。其中县辖林业用地87.5万亩。列入本次林改的集体林地面积为81.8万亩,其中集体林业用地64.3万亩,占78.6%,林改前通过承包、拍卖划拨小流域等形式,产权已落实到户需要完善确权的17.5万亩,占21.4%。按地类分,有林地18.6万亩,疏林地1.5万亩,灌木林地15.5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5.1万亩,宜林地24.6万亩,其它林地6.5万亩。和北方大部分地区一样,有林地面积小,治理面积大,管护任务重,群众难受益,也是我县林业的基本情况。

方山县林改大体经历了这样四个阶段:80年代开始的小流域承包治理,共落实面积3.43万亩;90年代的“四荒“拍卖治理,共拍卖“四荒”面积12.5万亩。2003年换届以后,县委、县政府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新审视方山县情,认为方山的比较优势在于生态环境良好,碧水蓝天,环境宜人。为此,我们经过反复的研究,提出了:以生态旅游强县为主体,实现农业产业化,工业现代化、旅游社会化的

“一体三化”发展战略。把建设生态强县,打造吕梁市的“后花园”,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和方向。为了彻底改善生态环境,我们率先提出实施林权制度改革,以林业产权的落实,推动方山林业的发展。要求副科以上干部率先带头购买治理“四荒”,县乡两级干部共购买“四荒”1.57万亩;2006年9月,县委、县政府组织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县直有关单位参加的党政考察团,专门赴辽宁省宽甸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参观学习,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积翠乡刘家庄村进行了试点。2008年全省林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始后,我们主动请求承担试点任务。4月22日召开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标志着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目前,全县48个村已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占到总数的28%,其余村已全面铺开。

二、林改中存在的问题

1.集体林地与国有林地纠纷较大,争议很难解决。方山县与2个省直森林经营局的4个国营林场1个自然保护区相互毗连,历史上就存在纠纷。据《方山县数字生态规划》,国营林场林地面积为55.9万亩,而实际已发证面积为75.9万亩,对县属集体的部分林地国有林场也发了证。在进行林权制度改革时许多矛盾纠纷凸显,群众意见较大,县、乡两级很难处理。

2.群众对林改积极性不是很高。林改的基本原则,其中之一就是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但和绝大部分北方地区一样,在方山“农民得实惠”也是一句空话,至少在近期农民很难得到实际利益。原因:一是林改分到的林地基本上是荒山荒坡或灌木林地,还需造林绿化,且治理投资大,见效慢;二是生长起来的乔木树也难变成钱(不能采伐、间伐),生态效益补偿又得不到解决。


(未完,全文共4358字,当前显示134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