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党建带团建的实施意见
党建带团建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和团县委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党、团组织建设,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团组织的生机和活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和团的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坚持基层为本,切实加强以支部为单位的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把团的有影响力的工作、活动与团的建设给合起来,把党团建设的“大道理”转化为青年易于接受的“小道理”,充分尊重基层的创造力。
二、主要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力争使基层团委达到“四个好”,即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基层团支部达到“五个有”,即有一个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深受团员青年信赖的团支部书记;有一支充满活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且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健全规范的团组织工作制度;有能够保证团组织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活动阵地。在此基础上努力创建“五四红旗团委”1
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使全县教育系统团组织的活力明显增强。
三、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一)、把团的工作列入党组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1、党组织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把团的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位置,列入日程。要把团的工作纳入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党团工作一同研究、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总结。党委将把团的工作作为考核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凡是团的工作搞得差的单位,党组织不能被评为先进。
2、学校党组织要直接领导团队工作。学校团组织在同级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学校党组织要有一名副书记或委员分管团的工作,并尽可能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党的组织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团的工作。学校安排阶段性工作时要把团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团组织提出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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